《指导意见》对企业在单车停放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“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、线下运营服务不力、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,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,限制其投放”。“要利用大数据分析,规范承租人行为和信用,加强对投放车辆的管理,合理安排运营调度和车辆维护,对废弃车辆必须及时回收”。
记者注意到,跟征求意见稿相比,《指导意见》在“及时回收”前增加了“必须”一词。
“尽快建立完善的共享单车企业退出机制很有必要。”刘岱宗分析,到冬天因天气原因骑车人会减少,一些企业可能支撑不住。“如果出现没有企业运行管理的车辆怎么办?如何清理它们,也可能成为新的问题。”
【车辆维修】
公共空间禁存放、周转、维修单车
此前,曾有媒体报道,在一些路段成千上万辆破损的共享单车堆积在路边进行维修,而企业随意圈地作为周转站更是屡见不鲜。
记者注意到,《指导意见》对企业车辆周转场地有了更为严格的要求,明确不得占用公共空间。“企业要自有或租用停车场地,满足车辆周转与维修需求,不得将公共空间作为企业车辆存放、周转和维修场所。”
对此,刘岱宗认为,企业占用大量公共空间作为单车的维修、周转场所,肯定不妥。“如果不进行明确限制的话,企业出于降低运营成本的考虑,极有可能就在路边修车,企业必须尽快建立自己的维修保养场所。”
采写/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